各部门、各学院:
按照学校交通管理相关规定,我处定于12月1日启动高新校区2024年机动车辆备案年审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办理年审时间
线上办理:2023年12月4日至20日
线下办理:12月4日至20日
(工作日8:30-11:3014:30-17:00)
二、年审程序及要求
(一)学校公务车辆。
由党政办提供所有学校公务车辆的车牌号码,直接录入备案系统完成年审。
(二)教职员工车辆(包含所有在编在岗、在岗临聘、人事代理及新进教职员工车辆)。
1.教职员工车辆年审采取线上办理,实现“一次办理,聘期内有效”(线上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教职员工在移动端或PC端使用本人教工号登录学校“网上办事大厅”,在保卫处“机动车辆管理”审批事项中根据表单内容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资料。
需要上传资料:本人车辆行驶证照片。车辆所有人非教职员工本人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等证明原件照片。
2.居住在高新校区周边小区且有夜间停放车辆需求的教职员工,除参加线上年审外,还需要线下填写《教职员工车辆夜间停放备案申请表》(附件2),并附近期物业费缴费证明、物业开具无车位证明等材料,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和保卫处审批同意,到保卫处交通管理办公室线下完成缴费。
(三)非教职员工车辆(包括所有上级主管单位公务车、校外合作单位公务车、校内经营户、校企校政合作、外聘教师、长期供货、长期施工、日常生活保障车辆等)。
1.年审采取线下办理。申请人需提供如下资料:(1)填写《校外业务车辆车牌备案申请表》(附件3);(2)行驶证复印件;(3)长期业务合同(协议)复印件或聘任协议(聘书)复印件;(4)《车辆停放承诺书》(附件4)。《申请表》经校内引进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审批后,申请人到保卫处交通管理办公室办理书面资料审核及缴费。
2.各单位须全面梳理2023年整年零星办理过备案手续的校外单位及人员车辆,并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确定是否为其继续办理年审手续。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教职员工办理机动车辆年审时,如有因限号而需要备案第二辆车(备用车)的,需另行再次填写《教职工机动车辆备案表》,备用车仅限于本人或配偶名下车辆。
2.机动车辆所有人以行驶证登记信息为准,线上办理年审手续,应上传证件原件照片;线下办理年审手续,提供证件应为在有效期内的合法证件复印件。
3.各单位如有人员调离本校、退休、离职,请及时报送保卫处。
4.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核实本单位教职员工车辆、相关校外业务车辆、校企合作单位车辆信息。在办理年审过程中,如发现伪造相关证件、上传虚假个人证件信息等情况,将取消本人及机动车辆的年审资格,限制车辆入校一年。因伪造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由造假者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联系人:闫创会手机号码:18220866727
保卫处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