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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节”假期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保卫处    发布时间:2021-04-01

  各部门、各学院及广大师生员工:

  2021年“清明节”假期将至,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和不安全事件发生,使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文明的“清明节”节,现将清明节放假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放假时间: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

  2.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增强防范意识。各单位要加强节前师生员工安全教育,以防“校园贷”、防“套路贷”、防新型电信网络诈骗、防交通事故、防自然灾害、疫情防控教育、春季消防安全为重点,接续做好安全教育引导工作,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3.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大学生管理,及时准确掌握学生安全动态。

  4.深入开展自管区域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安全风险。

  5.科学合理安排科研、实验、实践活动,确保安全有序。各单位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合理安排假期各类活动,做好防火、防盗、防疫等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特种设备的管理,严格使用及操作规范,做好保管工作。

  6.加强校内施工工地管理,确保施工人员和临时用工人员安全。各项目管理与施工单位要认真登记校内施工人员信息并及时备案。加强对所辖临时工的安全教育,规范在指定区域施工和生活,坚决杜绝在校内其他区域窜访,加强宿舍管理,禁止留宿其他人员,坚决禁止违规乱拉乱搭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确保临时工宿舍用电安全、消防安全。

  7.所有人员进出校园必须主动出示一卡通(或临时通行证)、扫描二维码、测量体温,合格后方可入校,非本校人员临时申请入校,执行提前预约制度,经校疫情指挥部审批同意并向保卫处备案后,履行疫情防控门禁审验程序登记后,由访问单位工作人员到南门接待入校。

  8.加强疫情防控。全体师生员工要杜绝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外出必须佩戴口罩,并做好防护措施,不参与其他聚集性活动,不串门、不扎堆。

  9.清明节期间注意出行安全,文明交通行为,尽量不举办聚集性祭祀祭祖扫墓活动,要文明祭奠,不在野外动明火,严防引起火灾事故,提倡过一个文明、平安的假期。

  10.假期期间高新校区各教学实验楼宇实行封闭管理,如有需要进楼的师生请提前和保卫处联系。

    (保卫处值班电话: 88262865 88241110)

     保 卫 处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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