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部门、各系(院):
根据省综治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关于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以及我院200970号文件精神,在全院内开展“平安校园”的创建活动。“平安校园”是我院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乎师生切身利益的基础工程,请各部门、各系(院)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加强协作,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平安校园”的创建工作。现将目前创建工作中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在各部门、各系(院)召开以创建“平安校园”为主题的工作会议,成立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照评估指标体系分解任务、落实到人,同时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考评。
二、在全院师生中积极进行“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宣传,营造人人知晓创建、人人支持创建、人人积极创建的浓厚氛围。
三、请各部门、各系(院)对照“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评估指标任务分解表,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结合实际将近几年工作中与“平安校园”创建有关的情况形成书面文字,于11月16日前将所有相关资料报保卫处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bwc_zm@126.com。
联系电话:88255627。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