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开展中国高等教育学会“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作者):发展规划处   发布时间:2023-05-16 10:17:35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开展有组织的教育科研,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启动“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以下简称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型

规划课题分为两大类:第一大类学会专项课题,有30个研究领域;第二大类分支机构自设课题,有37个研究领域。

二、申请人条件

1.重大课题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博士学位。

2.课题申请人限申报1项课题,已经承担学会课题且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三、课题经费资助

申请人应根据课题类型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实际资助经费额度以最终评审结果为准。

四、课题完成时限及成果要求

一般为2年。结项时根据不同类型课题要求可提交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学术论文或专著等研究成果。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均应在显著位置注明“中国高等教育学会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字样(含课题名称和编号)。获准立项的《课题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申请人应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五、申报要求

1.今年课题申报工作启用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工作平台http://122.224.218.37:6231/srm-web/systemrole/login_toLogin.html,课题申请人请登录平台,按要求注册用户,根据《课题指南》要求在线填报和上传申报材料。

2.申报人须将《课题申报书》(匿名版3份和实名版2份)2023年6月8日下午17点前送至我校高等教育研究所(明德楼D区1018室),经学校审查同意盖章后,由申报人扫描上传平台寄送至课题管理所涉及的分支机构秘书处,寄送地址见《课题指南》。

3.申报工作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16日结束,逾期将不予受理。课题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联系人及方式

1.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分支机构秘书处联系人详见《课题指南》。

2.科研工作平台技术支持:联系QQ:正方软件(4001028686)

3.高等教育研究所联系人:胡小爱,电话:029-88829262

附件:

1.“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课题指南

2.“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课题申报书

3.“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课题申报书(匿名版)

2023年5月15

上一条:西安文理学院 产教融合实训中心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 采购公告下一条:关于做好陕西省高教学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课题研究工作的通知

关闭

Copyright @ 2012-2019 发展规划处 版权所有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