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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院两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认定暨第三批省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7    来源: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落实我校《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构建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中---院”四级培育长效机制,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批课程思政示范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24〕号)要求,我校决定开展校院两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认定暨第三批省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发挥教师队伍主力军、课程建设主阵地、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强化示范引领,强化资源共享,全面推进课程思政高质量建设,将思政工作体系贯通人才培养体系全过程,构建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大格局。

二、建设目标

面向普通本科教育和继续教育,选树一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团队,全面推进学校的课程思政建设理论研究和教学实践,探索创新课程思政建设方法路径,构建全面覆盖、类型丰富、层次递进、相互支撑的课程思政体系,加快形成学校有精品、门门有思政、课课有特色、人人重育人的良好局面。

三、申报条件

1. 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2. 课程准确把握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入挖掘蕴含的思政教育资源,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

3. 课程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学科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将思政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4. 课程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5. 课程可由一名教师讲授,也可由教学团队共同讲授。入选示范课程相应团队自动认定为课程思政教学团队,教学团队不需单独申报。

6. 课程授课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能够准确把握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课程教学团队人员结构合理,任务分工明确,集体教研制度完善且有效实施,经常性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学研究和交流,课程思政建设整体水平高。

7. 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育人效果显著,学生评教结果优秀,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良好,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展示成果,具有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

8. 普通本科课程要坚持以本为本,聚焦专业特点和育人要求,适应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推动专业教育与思政教育紧密融合;继续教育课程要充分考虑成人在职学习的特点,注重发挥信息技术优势,面向终身学习,培养学习者立足岗位的创新意识与责任担当。

9. 已获批国家级、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团队的课程负责人,不得再次作为课程负责人再次进行申报省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

四、申报范围及要求

1. 院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从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培育项目(见附件1)中认定,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从院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中认定。本次拟认定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20门,院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92门。

2. 第三批省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原则上从本次认定的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中推荐。

3. 鼓励省级及以上教学类项目或成果主持人直接申报第三批省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此部分不在学院限额范围内。

4. 各学院课程按照申报限额(见附件2)进行申报。

五、申报材料

1.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团队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学院需排序,并按照院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认定总数的30%(见附件2)推荐评选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2.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团队申报书(见附件4)。

以上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两份,请于20241012日(星期六)前交至实践科。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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