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第三届校级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专任在岗教师。已获得省级及校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二、评选条件及原则
(1)校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须受聘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具有12年以上(统计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或在我校从事12年以上教学工作。
(2)2020-2022年所承担本科学生实际教学工作量原则上不少于200学时/年;
(3)优先考虑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一线优秀教师,特别是为低年级学生讲授基础课程的优秀教师。
三、申报材料
(1)《西安文理学院教学名师奖推荐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
(2)候选人个人资料(电子版),具体包括:
① 个人简介,500字左右;
② 名师心得,500字左右;
③ 彩色数码照片(实训实习基地工作照片、与学生互动工作照片),像素为300万以上,横竖各三张;
④ 详细联系方式(通讯地址、邮编、固话、传真、手机、电子邮箱)。
材料要求:个人简介、名师心得、联系方式以一个电子文档(WORD)提交,并以本人名字为文档名(人名.DOC)。照片以JPG格式提交,以本人中文名字为文件名(人名.JPG)。
四、评选程序及要求
1.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由本人提出申请,学院择优推荐后上报学校。
2.学校组织专家依照《西安文理学院教学名师奖评选管理办法》《西安文理学院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进行评审,经公示、报校领导批准后,确定校级教学名师奖表彰人选。
3.请各学院于9月27日(周三)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并发送电子版。
联系人:高婷婷联系电话:88269391
附件:
1.西安文理学院教学名师推荐表
2.西安文理学院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
3.西安文理学院教学名师奖候选人申报汇总表
4.西安文理学院教学名师奖评选管理办法
教务处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