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西安文理学院关于开展第十届校级优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奖工作的通知》安排,我校组织开展了第十届校级优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经学院推荐、教务处初审,现将第十届校级优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情况公示如下,接受监督。
一、公示时间:2023年4月24日至5月1日
二、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提供书面材料并署真实姓名后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联系人:高婷婷
监督电话:029-88269391
附件:西安文理学院第十届校级优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