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和《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4〕14号),进一步完善我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长效运行机制,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将于2013年10月8日至11月8日对2013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专项检查。请各二级学院认真组织,妥善安排,选派人员,积极配合专家组做好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评价的对象与范围
评价对象:文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与计算机工程学院、物理与机械电子工程学院、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生物技术学院、商学院、文化与旅游学院、艺术学院、教育学院、软件学院、幼儿师范学院等12个教学单位。
检查范围:针对12个教学单位201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文件、评审标准、指导教师登记表、论文(设计)成绩登记表、任务书(或立项审批表)、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指导记录、指导教师评分表、评阅教师评分表、成绩评定表及答辩记录等相关教学资料进行检查。
二、检查评价的方式及时间安排
2013届毕业论文(设计)专项检查评估从10月8日(星期二)开始,11月8日(星期五)结束。
第一阶段:院评阶段(10月8日—10月13日)。
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在自查基础上对2013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及相关教学资料进行认真研究,形成各学院《西安文理学院2013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XXX学院质量自评报告》。
第二阶段:校评阶段(10月14日—10月25日)。
按照《西安文理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由教务处组织校内外专家对抽调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重点抽查,主要内容: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结合学校的办学定位,毕业论文(设计)命题是否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及教学要求,达到综合训练的目的,是否能结合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教师对学生是否全程精心指导;科研能力和方法训练是否目的明确,安排得当;答辩及成绩评定;相关教学资料是否完善等内容。
第三阶段:反馈阶段(10月26日—11月8日)。
专家组专家根据对抽调的毕业论文(设计)抽查评估结果,将评估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各二级学院,并提出整改要求。
三、检查工作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毕业论文(设计)专项检查评估工作组。
组 长:韩 权
副组长:魏 奇 郭东道 王宝麟
成 员:陈宗玉 于 萍 张筱蘅 校内专家和外聘专家
请各学院在接到通知后,按照《西安文理学院2013届毕业论文(设计)专项评估评审论文和抽调专家安排表》(附件1)中专业所需推荐专家数,推荐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专业素养的教师作为校评专家组成员参与进行校级评估。请于2013年10月11日(星期五)前将推荐校评专家名单(附件2)报送至教务处(评估中心)。由教务处(评估中心)负责做好毕业论文(设计)专项检查评估的组织、实施、协调、联络、反馈等管理工作。
四、毕业论文(设计)抽调名单
根据毕业论文(设计)数量,分学院按专业抽调,抽调学生名单详见附件3。
五、检查评价的质量标准
1.《西安文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定》,各二级学院相关毕业论文教学管理文件;
2.《西安文理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质量评价方案》。
六、检查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专项检查评估工作的重视、组织和领导,以高度的责任心按时保质做好本次专项检查评估的组织工作,严把质量关,实事求是,对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认真全面的自评与整改,同时协助校评专家组开展好评价工作。
2.各学院及学校检查评估工作组全体成员要加强学习,结合教育部整改要求,按照《西安文理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质量评价方案》中的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检查工作,按时参加检查评价活动,以高度的责任心客观公正地给予评价,填写《西安文理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质量评价表》,认真撰写检查评估报告。检查评估报告的结构与内容建议由四部分构成:检查评估的概况(含评价结果);值得肯定的成绩(或较为突出的优点);存在的不足(或问题,应有针对性地分条列项指出);改进的建议(或整改措施,应针对各学院的实际,切忌空泛),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论文专项检查评估的工作任务。
3.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评估中心)联系,联系人:李蕾,联系电话:88272919。
附件1.西安文理学院2013年毕业论文(设计)专项评估评审论文和抽调专家安排
2.2013届毕业论文(设计)专项检查评估校评专家推荐表
3.2013届毕业论文(设计)抽调名单
附件下载
西安文理学院
201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