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 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9-09

各学院:

为保证新学期实验室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确保教学、科研工作有序进行,现就做好学生返校后实验室相关准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以下工作: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全面、系统地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认真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认真履行实验室管理职责。各实验室负责人组织落实实验室管理制度、工作守则及实验操作规程。确保实验人员认真遵守、执行实验室工作守则,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开展教学科研活动,杜绝违规操作的发生。

2.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通过自查,进一步落实安全措施,完善相关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确认消防设施有效性及配置的合理性,消除实验室消防安全隐患。

3.做好学生返校后的实验教学准备工作。查看实验室水、电、气、通风等情况,完成实验材料准备,安排人员对实验室进行清洁,确认安全通道畅通,设备、药品摆放有序。

4.做好实验仪器设备调试、维护工作。各学院要做好实验仪器的调试、运行和维护工作,确保线下教学开展后大型仪器设备的正常使用,保障各项教学、科研工作顺利开展。

5.规范危险化学品,特别是易制爆、剧毒、易制毒药品的安全管理。相关学院务必做到化学品,特别是易制爆、剧毒、易制毒药品的规范采购、规范使用;危险化学品做到随用随购,减少危化品库存量;库存危化品要科学分类,规范储存,账物相符,领用手续齐全。

6.合理规划老生返校后及新生实验教学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严格执行实验室准入制度,定期对老师、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在增强师生安全意识的同时,不断提升其自我保护能力。

7.严格按照学校关于学生返校后教学工作开展的通知要求,各类实验室不得擅自安排学生开展实验具体线下教学安排,按照学校文件通知执行

8.学校将于9月15-16日组织相关单位对实验室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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