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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实习总结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实习总结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本学期实习工作已经基本结束,请按照以下要求认真做好本学院实习总结工作:

    一、各学院要召开实习总结会议,在听取带队教师、实习学生等相关人员意见的基础上,填报各专业实习工作总结表(见附件1),形成学院实习工作总结,总结包括学院本年度实习的基本情况、组织过程、实习内容、基地建设、经费使用、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

    二、结合实习工作的总体情况,推荐优秀实习学生和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师范专业教育实习优秀实习生按实习生人数的10%向学校推荐,非师范专业实习优秀实习生按实习生人数的20%向学校推荐,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按照实习学生与指导教师40:1的比例向学校推荐。

    三、为促进各实习工作的交流,加强实习成果的宣传与展示,请各学院整理提交实习成果册。各学院要做好本学院实习文字、图片等材料的收集、保存工作。

    四、每月按时在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系统上完成实习信息数据上报工作。

    五、材料报送

    1.学院本学期实习工作总结。

    2.各专业实习工作总结表(附件1)。

    3.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实习生汇总表(附件2)。

    请各学院于2023年12月31日前将相关材料以书面形式和电子方式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实践科。

  • 附件【附件1.2.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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