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学院关于组织开展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2-28 00:00:00 来源:师范学院
 

各系、部:

   为进一步提升我院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学院决定开展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活动,选拔青年教师参加学校教学竞赛:

   一、竞赛宗旨

   以加强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训练为着力点,充分发挥教学基本功比赛在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培养青年教师爱岗敬业、严谨治学的态度,进一步激发广大青年教师更新教育理念和掌握现代教学方法的热情,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专业化教师队伍,推动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

   二、竞赛原则

   坚持广泛参与和层层择优选拔;坚持注重教学基本功和实际应用能力;坚持程序严谨、规范;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三、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教学竞赛工作领导小组

 长:王志强 张军学

副组长:        刘倩倩

 员:王晓翌 李会功 费薇娜 王宝庆 张喜平

              

   四、参赛对象

任教5年以上、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831日以后出生)的青年教师。

五、竞赛内容及方法

竞赛内容为2012级、2014级或者2015级人才培养方案中课堂讲授学时不少于2个学分的课程,授课内容自选。教学竞赛由教学设计、课堂教学两部分组成,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两者权重分别为10%90%

(一)教学设计

 教学设计主要包括题目、教学目的、教学思想、教学分析(内容、重难点)、教学方法和策略以及教学安排等。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1

    选手须提供参赛课程1个学时的教学设计,准备与之相对应1个教学节段20分钟的课堂教学内容PPT,以备竞赛时讲课使用。

   (二)课堂教学

课堂教学规定时间为20分钟。评委主要从教学内容、教学组织、教学语言与教态、教学特色四个方面进行考评。竞赛可安排学生听课,组织教师观摩,参赛选手面对评委和观众进行课堂教学。选手可根据各自参赛课程需要,自行携带教学模型、挂图、激光笔等教学用具。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2

(三)参赛顺序

参赛教师抽签确定参赛顺序。

六、竞赛规则

(一)每位参赛教师进行20分钟的课堂教学竞赛,讲课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比赛时由主持人宣布每位参赛教师讲课的开始时间,并在18分钟时进行提示。少于15分钟或超过20分钟,均扣除平均分1分。课堂教学内容以报送的教学课程章节或学习情境为准,不得更改。

(二)计分办法:选手的最终得分由教学设计和课堂教学得分之和构成。

教学设计由评委在竞赛前期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选手的教学设计得分,满分10分。

课堂教学在选手讲授结束后,由评委当场给参赛选手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选手的课堂教学得分,满分90分。

如选手的最终得分相同时,则由课堂教学分数高低确定名次。如再出现相同,由竞赛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七、竞赛程序及时间安排

1.系、部选拔201632日至2016311日):各系、部主任组织本部门教师开展比赛,并邀请主管院长参加,每个系、部选拔出2名教师参加学院竞赛。

311日前各系、部主任向学院办公室丁凯处报送本部门《青

年教师教学竞赛报名表》(附件3)、提交参赛课程1个学时教学设计(纸质版和电子版)及与之相对应1个教学节段20分钟的课堂教学内容PPT(电子版)。

2学院竞赛(2016316日):通过比赛评选出优胜者,推荐前六名选手到学校参加比赛。

八、奖项设置

学院竞赛拟设立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3名,并颁发奖品和证书。

                         

                               师范学院                    

                           2016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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