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学(四年制本科)
培养及职业发展目标:培养热爱书法教育事业,具有扎实的学科基础和专业知识,实践与理论并重,拥有较强的教师职业技能,能够创造性开展中小学书法教学、教育科研与管理的高素质应用人才。
主要课程:中国书法史、书法美学、书论研究、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古文字研究、楷书临摹与创作、隶书临摹与创作、篆刻等。
教学条件:书法实践教室、多媒体教室、资料室、展厅、教师职业技能训练室、多媒体课件微课制作室。
实践环节:毕业创作、写生考察、教育实习、教育见习、毕业实习、教师基本技能训练。
就业方向:可在中小学、教育研究机构、行业相关机构从事书法教学、科研及管理工作。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