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按照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调整夏季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发〔2015〕55号)精神,人事处已将2018年降温费核算完毕,财务处将于近几日发放到位,发放范围和发放标准如下:
一、发放范围
2018年6月15日在编在岗(含人事代理)及离退休教职工。
二、发放标准
从事室外作业人员15元/天,其他人员按室内标准10元/天,发时间从2018年6月15日至9月15日,共计发放93天。
人事处
2018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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