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西安文理学院校聘教授、副教授实施办法(试行)》(西文理校发〔2020〕5号)文件要求,学校于2023年2月16日审定通过黄永美同志为校聘教授。
对以上审定结果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2月20日之前向学校校聘教授、副教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88257803
校聘教授、副教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18日
上一条:2023年3月校聘副教授公示(第二批)下一条:2022年职称评审结果公示
CopyRight©2012 All Rights Reserved.西安文理学院人事处 版权所有
地址:西安市科技六路1号 邮编:710065 人事处:029-88250319 传真:029-88250319 联系人:张老师 E-mail:renshichu@xawl.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