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西安文理学院校聘教授、副教授实施办法(试行)》(西文理校发〔2020〕5号)文件要求,学校于2023年3月7日审定通过彭源、陶琳同志为校聘副教授。
对以上审定结果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3月11日之前向学校校聘教授、副教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88257803
校聘教授、副教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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