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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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文理学院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制度实施办法

为提高教学质量,改进教学评估工作,根据院教务处相关规定,特制定西安文理学院生命科学系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制度实施办法。

1.中期教学检查:

每学期由系教学质量评审小组负责组织、安排及实施对所有任课教师的教学检查工作,主要采取听课及小组评议的方式。检查时间安排在每学期第10-11周进行。中期教学检查完成后,由系教学质量评审小组对被听课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评价,并将评价意见及建议反馈给教师本人。同时,对该学期教学检查情况做出总结,做为教学质量监督的依据。

2.学生评教:

除院教务处组织的学生填写“西安文理学院教师教学效果评价问卷”外,由系教学质量评审小组或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并召开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对教学各环节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酌情通过无记名问卷调查的方法进行意见收集,并及时汇总,反馈给教师本人,为教师改进教学方法等提供参考。

3同行评价:

每学期由教研室负责组织本教研室的所有教师互相听课,并进行小组评议,同时填写院教务处印发的“西安文理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表”。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各任课教师的教学效果进行评价,并及时反馈给本人,以便及时改进。

 

 

西安文理学院生物技术学院

2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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