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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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文理学院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教学检查工作试行条例(修订)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每学期均需开展教学检查工作,这也是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必要手段。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现制订我院教学检查工作试行方案如下:

一、    院教学质量评审小组对教学工作进行检查:

每学期院教学质量评审小组需对所有任课教师的教学进行检查,主要采取听课及小组评议的方式。有关院教学质量评审小组的人员组成及教学检查内容详见《西安文理学院教学质量评审机构工作规程》。

二、    院领导听课:

院主任及主管教学工作的副主任每学期应对所有任课教师的教学进行检查,主要采取听课的方式,以便掌握全院教学工作开展情况,合理安排各项教学相关事宜。

同时,各位院领导每学期均应听课6节以上,从而对全院教风和学风情况做到全面了解,以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    教师间互相听课:

为了促进教师间的互相交流,利于教师间互相学习、取长补短,所有教师每学期均需听其他教师授课至少6节,并认真做好听课记录及评价,每学期末由各教研室主任负责对教师听课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向主管系领导提交总结报告一份。

 

西安文理学院生物技术学院

2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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